上回說了行政區劃
這回來說說公務員級別劃分
台灣的公務員依照等級可分成
簡任官第十四職等 公務員的最高級-如財政部常務次長
簡任官第十三職等 局長-如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
簡任官第十二職等 司長-如內政部民政司司長
簡任官第十一職等 組長/專門委員
簡任官第十職等 副組長/視察專員/技正
薦任官第九職等 科長/稽核專員/技正 <-高考一級
薦任官第八職等 課長/股長/專員/技正
薦任官第七職等 課長/股長/專員/技正/課員/技士/幹事 <-高考二級
薦任官第六職等 課員/技士/幹事 <-高考三級(等同三級特考)
委任官第五職等 課員/技士/幹事/助理員/佐理員/辦事員/保育員/技佐/里幹事
委任官第四職等 助理員/佐理員/技佐/里幹事/辦事員/保育員
委任官第三職等 辦事員/保育員/書記 <-普等考試(等同四等特考)
委任官第二職等 書記
委任官第一職等 書記<-初等考試(等同五等特考)
大陸不分政務官(官)與事務官(吏),而是分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
領導職務層次可以分為10等:
國家級領導正職:(9人)
中共中央總書記(1)
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(9)
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(1)
國家主席(1)
國家副主席(1)
國務院總理(1)
政協主席(1)
中共中央軍委會+國家中央軍委會主席(1)
國家級領導副職:(61人)
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(25)
中央書記處書記(6)
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(13)
國務院副總理(4)
國務院國務委員(5)
政協副主席(25)
中共中央軍委會+國家中央軍委會副主席(2)
中共中央紀委會書記(1)
最高人民法院院長(1)
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(1)
*國家級領導正副職合稱為黨和國家領導人
以中共中央總書記為首,到全國政協副主席為止
*中共中央軍委會與國家中央軍委會是兩塊招牌、一組人馬
*一個領導可能會身兼數職,所以以國家級副職為例,數字加總會大於61
省部級領導正職:
中共中央直屬機構負責人-如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、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
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
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人-如中共審計署審計長、中共各部部長、人民銀行行長
中共人民警察總警監
省級行政區正職領導人-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委員會書記
省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
省級人民政府省長、主席、市長
省級行政區人民委員會省長、主席、市長
省級行政區革命委員會主任
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省級行政區委員會主席
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
終審法院首席法官
立法會主席
大軍區、軍兵種正職
省部級領導副職(軍隊正軍級):
省部級領導正職各職位的副手-
如省委副書記(第二副書記)、人民警察副總警監
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局長
*副部級以上由中共中央組織部管理
*省會城市一般為副省級城市,下屬幹部比地級市高一階
廳局級領導正職(軍隊正師級):
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
省市自治區廳、局正職
地級市正職
*正廳局(含)以上為高級幹部
廳局級領導副職(軍隊副師級):
廳局級領導正職各職位的副手
縣處級領導正職(軍隊正團級):
國務院部委各司下屬處正職
省市自治區廳局下屬處正職
地級市局、區、縣正職
縣處級領導副職(軍隊副團級):
縣處級領導正職各職位的副手
鄉科級領導正職(軍隊正營級):
鄉長
地級市局下屬處處長
縣級市下屬局局長
鄉科級領導副職(軍隊副營級):
鄉科級領導正職各職位的副手
*行政級別一般與黨內職務無關,
但若地方官員同時兼任高一級的黨委常委,其級別按高的算
而非領導職務層次可以分為8等:
巡視員(廳局級正職)
副巡視員(廳局級副職)
調研員(縣處級正職)
副調研員(縣處級副職)
主任科員(鄉科級正職)
副主任科員(鄉科級副職)
科員
辦事員
*依照《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》,沒有工作經驗的新人,級別如下:
有博士學位的畢業生,為主任科員,22級
有碩士學位的畢業生,為副主任科員,24級
大學本科畢業生與沒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為科員,25級
大學專科畢業生為科員,26級
高中與中專畢業生為辦事員,27級
依照職等劃分,可以得到下列這張表:
-1 國家級正職/中央軍委主席
2-4 國家級副職/中央軍委副主席、委員
4-8 省部級正職/大軍區、軍兵種正職/總警監
6-10 省部級副職/正軍級/副總警監
8-13 廳局級正職/正師級/一二級警監
10-15 廳局級副職/副師級/二三級警監
12-18 縣處級正職/正團級/三級警監、一級警督
14-20 縣處級副職/副團級/一二級警督
16-22 鄉科級正職/正營級/一二三級警督
17-24 鄉科級副職/副營級/二三級警督、一二級警司
18-26 科員級/連級/三級警督/一二三級警司
19-27 辦事員級/排級/一二三級警司、一二級警員
*由於警階與行政級別交錯,所以可能會有行政級別高的官員警階卻低於行政級別低的官員。若兩者相遇,則以行政級別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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