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2013東沙巡禮─海域安全及國家公園生態體驗營」
活動規劃
壹、 目的:
為強化國人對我國南海主權及海洋政策之認識與支持,藉由甄選國內各大專院校學生(含研究生)實地探訪、體驗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生態及周邊海域執法現況,使參與學員充分感受東沙環礁生態與海洋資源之珍貴與重要性,並建立對國土疆域及海洋國家之意識與認同。
貳、 共同辦理機關:
一、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(以下簡稱海巡署)。
二、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(以下簡稱海管處)。
三、 教育部。
四、 國防部。
五、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。
參、 活動規劃:
一、 活動期程:
(一) 第一梯次:102年4月26日至4月29日。
備案日期:102年5月3日至5月6日。
(二) 第二梯次:102年5月24日至5月27日。
備案日期:102年5月31日至6月3日。
(三) 第三梯次:視情況於7、8月份辦理「教師研習營」。
二、 參與資格:
國內各大專校院(含國防部所屬軍事校院、中央警察大學、臺灣警察專科學校)在學學生(含研究生),具中華民國國籍,經繳交申請參與活動計畫書,及所屬校院推薦與教育部完成查核者。
三、 每梯次人數配額:
(一) 軍事校院生2名,男女比例授權國防部遴薦。
(二) 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各1名,男女比例授權海巡署遴薦(另各遴薦1名後補學員)。
(三) 一般大專校院生21名,男女比例授權教育部辦理。
(四) 受限巡防艦住艙限制,女性學員名額以10人為限。
肆、 事務分工:
一、 學員遴薦:教育部、國防部、海巡署。
二、 人員活動保險:教育部。
三、 生活管理:海巡署。
四、 生活輔導:教育部、海管處。
五、 交通接駁:
(一) 高雄地區:南部地區巡防局。
(二) 東沙航程往返:海洋巡防總局。
(三) 東沙島:東沙指揮部、海管處。
六、 住宿:
(一) 航程往返:海洋巡防總局(巡防艦)。
(二) 東沙島:
1、 男性學員及生活管理員:東沙漁民服務站。
2、 女性學員及生活管理員:海管處東沙備勤室。
3、 隨船服務人員:東沙指揮部。
七、 飲食:
(一) 報到、巡防艦:海洋巡防總局(5餐)。
(二) 東沙島:東沙指揮部(4餐)。
八、 醫療救護:
(一) 艦上:南部地區巡防局(指派女性醫護員1名隨艦往返)。
(二) 島上:東沙指揮部(東光醫院)。
九、 行程規劃:海巡署、海管處。
十、 新聞發布及媒體宣傳:海巡署、海管處、教育部、國防部及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共同辦理。
十一、其他事項:
(一) 經費分擔:
1、 講師鐘點費:3,200元(2小時),由學員平均分擔。
2、 講師交通費(高鐵北高往返):2,980元,由學員平均分擔。
3、 活動保險費:513元/人,由學員自付(細部金額及後續投保事宜,由教育部於擇定保險公司後訂之)。
4、 伙食費:550元,由學員自付。
5、 清潔費:艦上寢具清潔費100元,由學員自付
6、 高雄及東沙往返交通(油料)費:海巡署。
7、 其他行政雜支(如紅布條、識別證等布置費):海巡署、海管處、教育部。
(二) 有關學員經費負擔事宜,請教育部於辦理人員甄選時註明,並請學員於報名時繳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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