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02/01 苦勞報導

二代健保 學校不給保 
大學兼職工被剝兩層皮

責任主編:陳韋綸

「二代健保」從今(2013)年開始實施,其中針對「業外收入」額外收取的「補充保費」卻引起爭議。今天(2/1)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指出不少大學兼任教師及助理,因為任職學校不願幫他們加保健保,使得他們的收入被認定為「非屬投保單位領取之薪資所得」而必須繳納「補充保費」,也使得他們沒有「投保單位」,因此變成「地區人口(第六類)」類別,必須在戶籍所屬區公所另外再加保。在一條牛剝兩層皮的情形下,這些人的負擔格外地高。

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指出一個兼12個學分的大學教師,一個月鐘點費總和大約3萬2千元,在沒有「投保單位」的情況下,這些鐘點費都要繳2%的「補充保費」,算出來是650元,到區公所再以「地區人口」類別投保之後,又還要再繳749元,兩者合計1,399元,「這已經是相當於有投保單位月薪9萬多塊的人的保費了!」陳書涵說。

薪水到92,100元級距的人(目前健保保費4.91%、自付比例30%)負擔保費為1,357元;然而薪水3萬多元的兼任教師,在二代健保實施後,自付保費卻比收入比他高三倍的人還多。在多所大學兼課的徐文路說,一般專任老師每學期授課11到14學分,而4個兼職老師,每個授課4學分,差不多就可以抵一個專職;在缺乏經費的情形下,現在各校兼職老師比例日益攀升。而所謂「一個月領3萬2」的兼任老師,事實上由於3個月的寒、暑假是沒有收入的,實際每月平均薪資僅有2萬5到2萬7元不等。

兼任助理則卡在兩個關卡上:第一是到現在為止勞政單位不肯承認兼任助理的「勞雇關係」;第二是就算有勞雇關係,根據健保局函釋(衛署健保字第84031133號):每週工時須達12小時以上,才要為受雇者加保健保、成為「投保單位」。

這兩個關卡使得學校不需要為兼職助理加保、成為「投保單位」;一樣的問題也使兼職助理必須同時依「地區人口」類別繳一般的保費,又要從助理的薪資(好好好,「獎助學金」)裡扣掉「補充保費」。現在擔任兼職助理的政大研究生林奕志表示,自己每個月擔任助理的收入約8千塊,要繳160元的「補充保費」,在加上自己在家裡保,繳749塊的保費,兩者合計909元,自己薪水超過10分之1都在繳健保費。

假如說是「獎助學金」那就不是「薪資所得」,那就不用繳「補充保費」,要繳補充保費,就是薪資所得,卻又不是「勞雇關係」?這什麼跟什麼亂七八糟的啊?陳書涵說,健保局把「勞雇關係」的認定丟給勞政單位,又違背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的規定,自己用行政命令做出「週工時12小時以上才要納保」的規定,當兼職教師與兼職助理向他們反映的時候,卻叫人去參加職業工會、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,這個時候卻是要負擔比一般勞動者多一倍、也就是60%的保費。而且「這些人又不是『無一定雇主』的自營作業者,參加職業工會是違法的」陳書涵說。

混亂的體系搞出一些漏洞,主管機關卻鼓勵大家去鑽這些漏洞,對於這些不依法幫他們的受雇者投保的學校,也不肯依據《全民健保法》開罰;對於兼職助理的部份,健保局說過,要把還在學的學生納入基本工資以下免扣繳的對象,繼續閃避校園中「勞雇關係」,也就是兼職助理的「勞工」身份這個問題,不過已經沒有學生身份的助理問題仍然無解;而兼職教師的部份,健保局不祭出手段開罰是不成的。

記者會現場陳書涵call out衛生署與專門委員程穆對質,不過繞來繞去,程穆對於「開罰」沒有正面回應,僅強調「勞雇關係」不歸他管,保費太高就去加職業工會。

鬼打牆,沒辦法。

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,高教工會將展開各大專院校兼任僱員的通報調查,將蒐集沒有依法為兼任受僱者投保健保的學校名單,並到健保局進行「集體檢舉」。

引文出處: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72682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CCUE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    留言列表 留言列表

    發表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