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邱坤玄/政大東亞研究所所長(台北市)】

日前歐胡舉行高峰會,會後的聯合聲明並未提及「台灣關係法」,而且聲明中提到台灣問題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,美方也重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根本原則,是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核心,此一說法顯然有損我國的主權與權益。進一步檢視雙方過去發表的公報與聯合聲明後,也許可以加以釐清這些疑慮。

 

首先是聯合聲明未提台灣關係法,以常理言,如果在聯合聲明中提到中共最堅決反對的台灣關係法,豈不是中共外交的嚴重挫敗?事實上在美中三個公報與一九九七年的聯合聲明,從未出現台灣關係法,此次也依此慣例。但歐巴馬仍在會後的記者會中,也不忘表達美國一貫立場,那就是在美中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的基礎上支持兩岸關係的和緩。

 

其次是有關台灣涉及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,這是中方的說法,美方則表示奉行「美國的」一個中國政策,解釋權在美國。其實對於台灣問題的表述方式,在一九八二年的「八一七」公報就已經出現,而這樣的表述對於美國對台軍售是否有關連,才是我們需要關注的重點。

 

美國在八一七公報中就指出,理解並欣賞中共對台灣所釋出的和平措施,為解決美國對台出售武器提供有利條件。在此次聲明中,我們當然樂見美國提到歡迎台海兩岸和平發展,同時期待兩岸加強經濟與政治的對話與互動,建立更積極、穩定的關係。從積極面觀察,可解讀為美肯定我政府這一年多來對和緩兩岸關係所做的努力,但更應注意兩岸持續和緩後,中共是否會以八一七公報作為前例,對美提出限制,甚至停止對台出售武器的要求。

 

面對美中日益密切的合作關係,我們應當積極思考在此趨勢下的作為。歐巴馬強調美國無法單獨面對世界性問題的挑戰,必須與中國合作,但是不代表雙方沒有矛盾與衝突,因此中美合作並不必然會減少台灣的價值,實際上美中合作的項目大都集中在非傳統安全領域,例如在氣候變遷、能源、環保、傳染病等議題上,我們都可以進入這個合作框架作出貢獻。

 

其次,台灣關係法至今已滿卅年,它提供美國維持與台灣的非官方關係以及出售武器的依據,在發展兩岸關係的同時,我們也應與美國充分溝通,以形塑有利於美國繼續實踐台灣關係法的條件,只有安全獲得一定程度的保障,我們才更有信心推動兩岸關係的和緩。

 

【2009-11-20/聯合報/A27版/民意論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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